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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校安中心康芮颱風第二號通報
(一)中央氣象局已於102年8月28日上午11時30分發布康芮颱風海上陸上颱風警報,根據最新資料(8月28日11時30分)顯示,康芮颱風目前在鵝鑾鼻的東南東方約 210公里之海面上,以每小時15公里速度,向北進行,暴風圈已進入巴士海峽及臺灣東南部海面,對臺灣東北部及東部陸地構成威脅。預計此颱風強度有持續增強且暴風範圍有擴大的趨勢。 (二)受颱風及其外圍環流影響,今(28)日下午至明(29)日南部地區及中部山區有超大豪雨發生的機率,臺東地區、中部地區、北部山區及宜蘭山區有豪雨或大豪雨發生的機率,北部、宜蘭、花蓮及澎湖地區亦有大雨或豪雨發生的機率。 (三)超大豪雨地區:屏東縣、高雄市、臺南市、嘉義縣、雲林縣、南投縣、臺中市。大豪雨區域:宜蘭縣、臺東縣、嘉義市。 二、為即時掌握颱風動態及因應強大雨勢可能導致損害等因素,請臺北市、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軍訓室、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校園安全室與各縣市聯絡處隨時掌握縣市各級學校災損、狀況停課及提供必要之緊急應處。 三、各級學校(單位)與館所值勤人員應堅守崗位,謹慎防範與應變,並主動掌握颱風最新動態及隨時點閱教育部校安中心所公告之重要訊息訊息,依公告內容規定辦理各項緊急應變工作,務必提醒開學用書妥善安置高處預防水災。 四、遇有災情發生時,各級學校(單位)與館所對於災害的搶救與復原相關工作,應以確保人員安全無虞的情況下,主動積極協調應處,並掌握校園及師生受災狀況,主動向地方救災單位、災害應變中心及教育部校安中心提出救援申請與通報。 五、請各教育行政主管機關督導管制所屬學校(館所)加強防颱整備、應變,並隨時點閱本部校安中心最新消息,若有災損及停課情形,請利用本部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教育部天然災害災損及停課通報系統」完成通報,以利本部掌握最新災損及停課情形;另請針對所屬學校填報受災狀況及嚴重程度,於系統中「主政單位處理情形」欄位中註記相關指導與協處事項。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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