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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為防範非洲豬瘟,請轉知配合我國防疫措施
(一)鑒於近來常於國際郵包查獲違規夾帶豬肉產品,並驗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請各國來臺移工、外籍配偶、外籍人士及外籍學生配合我國防檢疫措施,入境勿攜帶動物檢疫物,並轉知國外親友勿郵遞寄送豬肉產品等動物檢疫物到臺灣,以免受罰。
(二)倘違反規定,自近三年發生非洲猪瘟疫區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或自非洲猪瘟疫區以郵遞寄送輸入豬肉產品至我國,將處罰違規輸入人士,第1次裁罰新臺幣20萬元罰鍰,第2次以上則裁罰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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