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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須知

  1. 經通知核准住宿之學生,應於住宿申請書所規定之期限內,至出納組或銀行繳交住宿費及保證金。未於規定時間內繳交住宿費用、
    保證金或簽訂住宿合約者,以志願退宿論;但因不可抗力之因素而逾期者,不在此限。
  2. 學生因特殊情況於學其中申請住宿而進住之學生,宿舍費用繳費標準如下:依當學期課程日比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