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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僑生 - 畢業後離境

港澳僑生畢業後離境注意:

<畢業證書發放後,學校將辦理畢業通報,由移民署註銷居留證,日後如需來臺,需以一般入境方式辦理!!>

 

1. 持外僑居留證者

請於離境前事先至移民署註銷居留證。 
 

2.【港澳】持台灣地區入出境居留證者

需提早至移民署辦理「單次出境證」後再離境

應備文件:

1.入出境申請書(可上移民署網站下載填寫,或到移民署再填)
2.學校畢業證書。 (辦理出境證需5個工作天,如因畢業證書無法提早取得,需申請"符合畢業資格"的證明)
3.臺灣地區居留證 / 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 及 仍有效期之逐次加簽證。 
4.證照費:新台幣300元。
5.委託書(親自申請者免附)。
6.掛號回郵信封1個(自取者免附)。

單次出境證需時5個工作天,請前往【移民署台南市第二服務站】辦理。

* 建議加附居留證正反面影本,並告知預計出境日期。

* 核發單次出境證效為10日,請留意提出申請之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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